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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手机闹铃响被禁考3年 法院认为无论开机与否均属于考试作弊

2021-03-04 10:21:02来源:四海网综合

  坚称未利用手机作弊,考生二审仍败诉

  罗某不服,上诉。她认为自己携带处于关机状态下的手机进入考场,此时手机不属于“具备发送或者接受信息的功能”,事实上她并未利用手机作弊。其次,自治区教育厅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将她携带关机的手机认定为作弊行为,那么也应当适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而不应该适用效力更高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二审法院认为,罗某在考试中携带处于关机状态下的手机进入考场并参加考试,即使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但仍具有接收信息的功能,也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考试作弊。自治区教育厅据此对罗某作出“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至于罗某认为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而不是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法院认为,《教师资格条例》是国务院发布,属行政法规,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发布,属部门规章。根据优先适用法律、法规的原则,自治区教育厅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对罗某的作弊行为进行处理并无不当。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该案提醒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必须认真了解考场规定,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千万不要携带任何考场“违禁物品”。一定要有规矩意识,只有遵守法律、敬畏规则、注意细节,才能避免触碰红线、酿成大错,切莫因“疏忽大意”或“一时侥幸”,给自己留下遗憾。

  (原题为《带关机的手机进考场被禁考3年!广西一考生起诉教育厅,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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