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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是多少 快来领取吧

2021-03-31 13:24:16来源:四海网综合

  独生子女奖励,国家没有专门法规或具体的政策,只是国家计生委2009年曾经针对独生子女奖励,出台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指导意见,但是,这个意见真正落实到位的的并不多。因为,计划生育的政策具体落实,还是在以省一级的行政单位上。各省针对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各有不同。下面将各地方关于独生子女政策问答转载如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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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可以领多少年?可以领多少?

  答: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如何领取?

  答: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他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在校研究生等)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支付。

  3、我市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等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持有市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等方面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可按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销保育费和杂费,杂费报销至初中毕业;

  (2)独生子女医疗费由其父母双方工作单位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二百元的报销,独生子女医疗费用报销至十八周岁。夫妻所在工作单位实行子女统筹医疗的,按统筹办法执行。有条件的企业还可建立工资总额4%补充医疗保险,列入成本;  

        (3)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户,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学的学费,有关学校应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标准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

         以上(1)(2)项报销费用,有工作单位的,上半年男方单位支付,下半年女方单位支付;丧偶或者离婚后,没有再婚的,由抚养孩子一方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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