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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被砸男童去世 悲剧背后真相令人深思

2019-06-18 17:42:31来源:今日头条

  更常见的现象,是某些居民公德有缺,仗着查证难度高、法不责众,就心存侥幸,随意从楼上抛掷物品。6月14日,就在深圳男孩被砸的第二天,有媒体调查:包头某小区一栋住了四五百人的楼上,从不同角度扔下来过各种东西,老玉米、月饼、铁块、结婚照、高跟鞋……想到的想不到的都被扔下来过。已经有人被砸成了骨折,但由于无法确定肇事者,追责陷入胶着。

  其实,有法可依。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近年来,“高空坠物连坐”的判例已经不少。去年底,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在对一起坠落窗帘杆砸坏奔驰车案件中,适用了这一法条。法院判决涉案的11户被告,分别补偿原告车辆维修费763元。

  法律的原则是“有损害有赔偿”,但对于芸芸众生来说,最好永远都不要有什么损害发生。高空坠物并不是什么彻头彻尾的不可抗力,如果每家企业、每个人心里都有根弦,不光盼着自己平安,也要推己及人,希望别人也能有着健康安乐的人生,那么照管自家阳台时就能更负责任一些,更不会干出图省事抛掷弃物的缺德事。小区公共安全,理应包括人从楼下过不会祸从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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