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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加名要交税吗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该怎么办理

2018-10-23 09:15:06来源:四海网综合

  武汉市婚前房产加名办理程序敲定

  据楚天都市报2011年9月19日报道 昨从武汉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以下简称地税窗口)获悉,婚前房产加名办理程序昨敲定,今起可在各地税厅受理。

  近期备受关注的房产加名,缘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两条内容:即网上盛传的“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和“婚后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份”。

  出于维护自身权益考虑,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一方,要求加上名字。南京、武汉等地曝出房产证上加名,需要征收契税等。

  9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地税窗口负责人解释,只要是夫妻,无论是婚前一方出资购房,还是婚后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变更为夫妻共有,均不收契税。婚后双方共同购房,房产加名不存在缴税问题。

  据介绍,婚前房产加名,需缴纳的税费有:每件5元的印花税、40元登记费和10元工本费;婚后房产加名,则只缴纳登记费和工本费。

  4大证件一个都不能少

  若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具体如何办理?市地税局就此制定了受理流程,并于今日正式受理。

  夫妻一方需在房产证上加名的,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由原房屋土地权属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办理时,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

  市区房产加名业务可在5个办税厅同时受理,具体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东风路丹江办税厅、建设路中心厅、襄城十字街办税厅和紫贞路七里河办税厅。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房,需要加名的,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以及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图纸等资料,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

  武汉房管局:婚后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 不用加名

  据楚天都市报2011年9月6日报道 《婚姻法》新解释实施后,武汉市出现了婚后房产证加名热。对此,房管部门解释,婚后房产产权如未约定,加不加名都为夫妻共有财产。

  据了解,房产证加名主要分两类:一是婚前单方购房,婚后另一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二是婚后购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要求添加配偶名字。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统计,每天有10余名市民咨询加名事宜。暂未出现婚前单方购房,婚后配偶在房产证上加名的情形。但已受理5起婚后购房要求加名的案例。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相关负责人张军介绍,新解释前,婚后购房,配偶在房产证上加名的情况很少发生,两三个月才会受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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