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有哪些新政策?4月12项利民改革新政策规定 每一项都对大家有很大影响
9、增值税减税将带来更多利好
上述价格调整,都是因为增值税将要迎来大减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决定自4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率。
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
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
增值税减税带来的民生利好不止这些,随着增值税税率降低,商品价格中含的税相应减少,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更多的商品零售价有望降低。
10、食品安全
“一品一码”管理平台可追溯11类食品信息
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消息,4月起,我省将分阶段对11大类食品和涉及的具体生产经营主体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
这11大类包括: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食盐,以及经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于2018年6月上线运行。“一品一码”指的是同一品种批次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的追溯编码规则,赋予唯一的识别追溯码。通过这个追溯码便可追溯到相关的生产、加工、销售者,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
11、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将与学生共同用餐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将适用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这一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还提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12、生产安全
景区宾馆商场等场所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将于4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提出了规范和要求。
根据《条例》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