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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瓶车管理规定有什么?

2019-04-28 08:23:53来源:四海网综合

  现在环境污染严重,人们都提倡绿色出行。所以现在人们的出行方式大多选择自行车电瓶车或者是公交。但是自行车电瓶车多了没有一个合理的管理话环境会被糟蹋的一塌糊涂。成都是美食“王国”每年都会吸引很多游客到成都来游玩。那么对于成都电瓶车的管理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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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三年大限”,源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被称作是史上最严的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其中大部分内容都直指在成都随处可见的电瓶车。根据《条例》和《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在成都市上路行驶的电瓶车,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凡具有脚踏行驶能力,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

  2、空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不含电池),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含电池质量);

  3、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00毫米;

  满足上述技术标准的电瓶车,须向交管部门申领正式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路行驶。而达不到这些标准的电瓶车,都属于超标范畴。考虑到实施时已经存在的大量超标电瓶车,《条例》专门规定了为期3年的过渡期。在《条例》公布之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市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可申领临时通行证,从《条例》实施之日起3年内可上路行驶。

  一、《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 “本条例公布之前,已经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市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本条例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证,可以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三年以内上道路行驶,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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