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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黑老大获刑25年 套路贷害人不浅受寒人倾家荡产

2019-11-01 14:31:35来源:四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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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违禁词已过滤获刑25年 套路贷害人不浅受寒人倾家荡产

  原标题:合肥一“女违禁词已过滤”被判25年!多人因她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10月31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违禁词已过滤”获刑25年。此案系合肥公安机关侦办的首例“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也是合肥市已宣判的“套路贷”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许多受害人妻离子散、公司破产。

  靠非法手段敛财“起家”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至2009年间,被告人徐维琴、邵柏春夫妇通过经营歌舞厅、夜总会、宾馆、网吧、销售假烟、容留卖淫等积累了一定的资本。

  2010年起,二人开始涉足放贷活动,2012年8月,徐维琴、邵柏春成立合肥启博商贸有限公司,笼络亲友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套路贷”手段多次骗取、强取借款人钱财,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徐维琴、邵柏春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梅泉、张永芬、徐立霞、王仁芳、袁德四、经根德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有人借款900万还了71套房子

  多年来,该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担保等协议后,或肆意否认借款人还款事实,或以“行规”等理由将高额利息虚增为债务,或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虚增、虚列债务等,在借款人不能偿还情况下,借助诉讼、公证或者以威胁、滋扰、纠缠、辱骂等手段向借款人及其亲属索债。

  经查明,该组织在成立前后,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其中通过“套路贷”手段骗取、强取借款人钱财计11000余万元,其中实际获取660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据合肥警方介绍,此案系合肥公安机关侦办的首例“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也是合肥市已宣判的“套路贷”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

  通过梳理两名受访的受害人钱财被侵占情况,可以看出该组织敛财的疯狂。几年前,受害人李女士因为开发房产需要,向徐维琴借款900万元。虽然李女士一直在还款,一辆新买的数十万元的轿车也被用于抵债,但仍然杯水车薪,“就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债务越来越高。”最终她将在淮南开发的房产中,当时市场价总计数千万元的71套房产用来抵债,但即便如此,债务仍然没有还清。“我在合肥开的一家店,因为她(徐维琴)经常带人来骚扰,也被迫关门了,因为借了那900万,我最后一无所有。”

  同样从事房产开发的李先生也是受害人之一,他没有借款,而是以公司名义为他人作担保,从徐维琴处借款1600万元。借款人是李先生开发项目的施工方,不但没有因为这笔资金促使项目进度加快,反而陷入绝境,李先生的公司作为担保方也险些破产。“借了1600万元,最后还了3400多万元,还是没还完。“李先生说,对方利用相关材料虚假诉讼,又带人到公司大吵大闹,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当初开发的项目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完成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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