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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打女童致残疾 老师打女童事件回顾

2019-11-20 11:30:49来源:四海网综合

  女教师一审获刑一年半,双方对量刑存异议上诉

  于秀萍称,因不堪女儿后期的昂贵医疗费,涉事教师、学校又不愿意给予一定经济支持,其“迫于无奈”,后以“女教师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并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为由,于2018年1月10日,向松岭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其还提出了260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今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黄丞梦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多次殴打、体罚高媛媛,造成其轻微伤,并导致其身体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的后果,情节恶劣,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附带民事被告人松岭区壮志学校一次性赔偿高媛媛医疗费等16余万元。

  但对此结果,高媛媛的家属当庭表示“量刑过轻”,而被告人黄丞梦对结果亦不满意,并于宣判后提出上诉。

  2019年7月19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松岭区法院重新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案于今日上午9时许,在松岭法院重审**,未当庭宣判。女童一方并未提出新的诉求,希望能依法严判女教师,并进行一定的民事索赔,包括追究涉事学校的连带民事赔偿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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