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当前位置:四海网 > 生活百科

川航空姐坠楼成谜 川航空姐坠楼事件全程回顾

2019-12-17 11:00:05来源:四海网综合

  经过调查了解,排除了陈丽丹系遭受**跳楼及他人伤害的可能,陈丽丹坠楼系其个人行为,不属于刑事案件。

  调查了解后,天涯分局已多次口头答复陈胜昌及其家属,陈丽丹坠楼前未遭受**,系其个人行为非他人伤害,陈胜昌的诉求不属于公安局公开的执法信息,即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因此,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2月9日,三亚湾派出所教导员陈国钰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法院判决要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向原告公开“坠楼事件前后。”

  “在法院规定的期限之内,我们肯定会依法向当事人公开。”陈国钰说,其他情况以三亚公安局新闻办发布的为准,12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向该新闻办就“陈丽丹个人物品是否在警方手中”等多个问题提出采访,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三亚中级人民法院媒体对接人卢音表示,判决书生效日于最后一方签收的日期开始计算,陈胜昌收到判决书的日期是11月21日,因此以11月21日起开始生效。如此计算,则最后的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

  卢音表示,这个案件法院已经审理完毕,并作出了公正裁决。目前尚在法律规定的20天的履行期限内,如在规定期限内裁定没有得到履行,当事人可以到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wjianyu原创/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栏目刊载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部分文图内容可能未经严格审查,欢迎批评指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