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开 庭 被告方无人出庭也没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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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母亲:没等到过一句道歉
在等待**的202天里,受害女童母亲称自己每天处在崩溃边缘,但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她坚持了下来。
女儿出事后,她停掉工作,每天都去案发地,面对女儿的遗像“聊天“。
家里的儿子也受其妹妹离世的打击,成绩出现直线下滑。
令她生气的是,出事后加害人蔡某某的家属从未找过她,也没说过一句道歉。
如今等来**,她希望能得到应有的道歉和赔偿,也希望国家能降低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此前报道:
大连10岁女孩遇害,13岁凶手仅被收教,未成年人犯罪真的没治吗
2019年10月消息,大连沙河口区一名10岁女童王某被害。她的遗体在距家仅100多米处的灌木丛中被家人发现。
10月24日11时许,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单位了解到确有此事,但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且属于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
24日,遇害女孩王某的妈妈告诉记者,女儿平时三点半左右到家,但20日当天迟迟未归,随后,家人报警。
王某的舅舅表示,当日19时许,在距王某家里仅100多米处的灌木丛中,家人发现王某的尸体。他称,事发当天,王某上完校外美术班的课后,被嫌疑人骗至家中,随后遇害。
24日上午,记者多次致电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区分局及马栏派出所,前述说法暂未获得警方证实。
据@大连公安 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
接警后,市公安局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人民微评:未成年人犯罪应受足够审思
警方通报大连10岁女孩被杀案,女孩被杀令人痛惜,加害人同是未成年,让人愕然而沉重。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请好好爱护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正在审议之中,血的教训再次冲撞人心!
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破题?
必须早发现早预防,实行分级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