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80后女干部:以为老板在追我 此前拒不承认从企业老板处受贿

2021-03-16 16:35:19来源:四海网综合

  2020年12月,因受贿538万余元,金英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备受关注的是,她并不认为接受房地产公司老板夏某某所给的部分款项为受贿,而是“男朋友给的租房费、流产补偿费”等。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金英丽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夫妻矛盾重重,最终以离婚草草收场。她产生了不要结婚、不要孩子、及时行乐的想法,把奢侈消费当作自我麻痹和自我排解的途径。

  被提拔为金山卫镇副镇长后,她与企业老板夏某某相识,一来二去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夏某某两年间送给金英丽现金400余万元,以及总价近20万元的名牌手表、首饰、皮包等物品。

  金英丽则利用职务便利,为夏某某经营的相关公司在争取政府退税、避免行政处罚方面谋取利益。

  办案人员介绍,金英丽对奢侈品非常有研究。“品牌包看一眼就知道是哪一年哪一季的新款,老板送的礼物,她不用看发票就能知道大概价格。”

  在企业老板的“围猎”下,她一步步沦为金钱的奴隶。翻开案卷可以发现,起初她主要痴迷于服饰等奢侈品,到后来追求衣食住行全方位的高档次——

  旅游时她选定的酒店动辄三四千元一晚,而在市经信委挂职锻炼的一年间,金英丽一直住在五星级酒店,除了第一个月的费用,其余28万余元均由老板胡某某支付。

  更加令人错愕的是,法学专业出身的金英丽竟将老板们的“围猎”当成是爱慕和追求,“幼稚地认为对方就是出于喜欢而追求我,给我财物就是爱意的表达。”

  直到深陷囹圄,金英丽才看清:“他们其实是在感情伪装下对我进行长期政治投资,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权力和发展前景。”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yanfang原创/整理/投稿,本站收录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文图内容如存在错误或侵害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本站承诺2小时内完成处置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