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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43万存款被挪用 银行拒赔 帮好友完成储蓄任务却被挪用

2021-03-26 15:40:06来源:四海网综合

  “钱在银行放了10年,每年存折上都有当年利息入账,2018年支取时却被告知这些信息都是假的,2008年时135万多元存款就已经被取走了。”提起这件困扰了一家人2年的糟心事,李先生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至今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都不愿承认是其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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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挪用储蓄款的银行负责人获刑。李先生一家人将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江宁支行(以下简称邮储江宁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按照判决书中确认的本金及利息共计243万多元偿还储蓄款,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3月25日,邮储江宁支行负责人王建强回应称,因认为法院对邮储员工认定的罪名有问题,已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近期已重新调查,具体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帮好友完成储蓄任务却被挪用

  2008年,为帮时任江宁邮政局岔路口支局局长(后改为邮储江宁支行)时某宁完成储蓄任务,李先生一家分别使用3个身份证在其银行存入了135万元。“当时都是交由时某宁办的,他也给我们拿回来3本存折。”李先生称,在之后的10年时间里,一方面是家里没有用钱的地方,一方面是为了帮时某宁完成储蓄任务,这135万元储蓄款每年会连同当年利息一起再存入邮储江宁支行。除这135万元外,后续还存入过多笔钱款,而且作为大储户,一家人还时常收到邮储银行邮寄的礼品。

  据李先生提供的存折信息显示,2008年1月6日开户后,3本存折共计存入135万元,之后每年12月至次年3月间,都有本金及利息的支取再存入信息。到2018年12月,3本存折余额共计243万多元。

  “出于信任,存折大部分时间都放在时某宁手里。2018年家里要用钱,多次找时某宁让他把钱取出来,他都再三推脱。报警后发现,除第一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外,存折上其它存取记录都是造假。”李先生说。

  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20)苏0115刑初84号《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08年1月至2018年3月间,时某宁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京江宁区分公司(即邮储江宁支行)工作期间,制作假的存折交易流水,先后多次挪用客户李某、陈某、胡某存款共计2430109元。

  因犯挪用资金罪,时某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邮储江宁支行2430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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