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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个小区将更名 官方发布建筑物取名标准

2019-06-20 08:53:08来源:华商网

  (七)使用以下通名的,应符合其适用范围:

  1.大厦(大楼):指综合性的高层或大型楼宇。

  2.商厦:指全部为商贸用途或以商贸为主,办公、住宅为辅的高层或大型建筑。

  3.广场:一般指有宽阔开敞的室外公共场地,周围建有商用、办公、娱乐、居住等多功能大型建筑物,可供人们活动、休闲、游观的城市用地。以高层建筑为主的建筑物不允许以广场命名。以“广场”作通名的,可在名称中使用表示主导用途的词语,如“XX商业广场”等。

  4.中心:一般指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较大,以某一专项功能为主的非居住性质的建筑物(群)。以“中心”作通名的,可在名称中使用表示主导用途的词语,如“××商务中心”等。

  5.城:指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具有居住、商业、办公、娱乐等功能的大型建筑群。

  6.别墅(墅):一般指规划部门批准为别墅项目或容积率较低,绿化率较高,有一定的园林景观、环境优雅的住宅区。对别墅(墅)的命名应从严控制。

  7.花园、花苑:一般指有一定人工景点和绿地面积、典雅秀丽、绿化率达35%以上的住宅区。

  8.山庄:一般指依山而建,绿化率在35%以上,有一定园林景观、环境优雅的低密度高级住宅区。

  9.街区:一般指开放式、综合性以商务、居住等服务功能为主的规模较大的建筑群。

  10.村(新村):一般指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模较大的住宅区,适用于城镇搬迁改造新建的具有完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的独立住宅区。

  11.公寓(新寓):一般指高层住宅楼或多幢住宅楼群组成的住宅区。

  12.小区:一般指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模较大,有较为完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的独立住宅区,其主体住宅建筑不应少于2幢。

  13.馆、宫:一般指以文化、教育、科技、艺术、娱乐、体育等功能为主的建筑物(群)。

  14.阁、轩:一般指地上不超过7层(含7层)的单体办公、文化、商业、住宅楼。

  15.坊、里、府、榭、邸、庐、筑、庭、园、苑、居、宅:一般指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模较小的商贸类建筑、住宅楼或住宅区。

  16.宾馆、饭店、酒店:一般指相对独立,具有一定建筑规模的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功能的楼宇和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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