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高空抛物可判死刑 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019-06-22 08:30:56来源:新梦网

QQ��ͼ20190622083206.jpg

  原标题:高空抛物可判死刑 解读高空抛物法律责任

  四海网讯 近日,南京东宝路附近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一路过的小学女生被砸中,受伤倒地,送医抢救。据悉,该楼楼下角落处有一个垃圾堆,附近居民透露,平日里常有住户从高处往下扔垃圾。经查,此事系一8岁男童高空抛物所致。

  早两天,广东深圳一名男童被高层坠落的玻璃窗砸中,经抢救无效离世。物业、业主、租户共同垫付了受伤男童的全部医疗救治费用8万5千余元。相关的赔偿,仍在协商中。

  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因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是死亡,或有重大财产损失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前,合肥中铁国际城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一名业主家的小孩将34层的啤酒瓶拖到28层,从窗户扔下来一共15个瓶子,幸未造成小区人员伤亡。家长得知后,将孩子屁股打开花。

  市民张某乔迁新居,搬家时嫌窗帘杆太长,走楼道麻烦,就随手将窗帘杆从窗口丢下去,没想到,这一捅不要紧,窗帘杆搭在两根高压电线上,形成短路,数百户居民家中电器损坏,最终,张某赔偿损失24万元。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