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鼓励毕业生创业 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五)扩大央企在津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指导各高校主动对接各大型央企,引导企业加大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力度。(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六)增加公务员招考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数量。区级以下机关招录公务员,除定向及特殊需求职位外,原则上均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七)加大事业单位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力度。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必须落实的定向招聘、专项招聘计划外,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一般不设置“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等限制性条件,且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50%。(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八)编制使用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全市事业单位和区级以下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及岗位实际需要,可以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适当压缩编制空额,用于招聘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责任部门:市委编办)
(九)创新高职院校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全面推进高职院校人员总量管理,支持高职院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辅导员、思政课教师。(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增加社区工作者招聘数量。今年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原则上面向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十一)扩大“三支一扶”岗位招募人数。今年全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募人数增加到200人。(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二)扩大“西部计划”岗位招募人数。今年全市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募135人。(责任部门:团市委)
(十三)增加科研助理和辅助人员招聘数量。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岗位,扩大博士后岗位规模,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四)扩大研究生和专升本招考规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扩大20%以上,专升本招生计划扩大50%以上。(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十五)扩大高校毕业生兵员征集比例。今年全市征兵规模任务80%以上面向大学生。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责任部门:市征兵办、市财政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十六)扩大基层教师招聘规模。今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低于3000人,其中50%以上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各区委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