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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才知儿子不是亲生 法院判离婚女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2021-01-14 10:18:21来源:四海网综合

  诉讼过程中,某男以孩子非亲生为由反请求某女返还抚养费,同时以自己遭受欺骗、精神受到极大损害为由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之子女并非某女、某男之间的子女,离婚后孩子理应由某女抚养直至成年。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某女在庭审过程中陈述在与某男婚前交往期间并未与其前男友实质性分手,仍旧同居在一起,虽然此时某女与某男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某女的行为也非友善之行为,而正是这种草率和不理智的行为酿成了如今二人不幸婚姻的苦果,导致生育的子女并非某男亲生,却共同生活了两年时间。

  龙岗法院审理认为,某男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倾注了心血和情感,当得知所抚养的子女并非亲生时,自尊心必然严重受挫,社会评价必然降低,某男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既包括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也包括给无过错方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某男答辩及反请求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于法于理有据,应予支持。

  因此,结合某男受损害的后果程度、某女的过错程度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水平发展的程度综合考虑,龙岗法院酌情判令某女支付某男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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