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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出台 这项犯罪记录可能导致找不到工作

2019-05-29 19:50:30来源:四海网综合正义网

  应聘人员应强制报告**犯罪记录用人单位将对在职员工进行核查

  《意见》第六条规定,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用人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应当要求包括外国籍人员在内的应聘人员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过程中的审查和筛选义务也在《意见》中被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害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害违法犯罪记录的,则不予录用。同时,对于本单位的在职员工,也将逐步进行核查和处理。

  《意见》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获知的他人违法犯罪记录承担保密义务,以便维护求职人员的隐私权。

  用人单位拒不落实、弄虚作假或将被追责检察机关可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

  吴燕还提到,我国《刑法》规定了从业禁止、禁止令等制度,相关行业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也有关于从业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但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措施,普遍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无法有效预防犯罪。为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意见》建立了执行监督机制。

  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依职权对用人单位落实从业限制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对于拒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相关单位、部门执行、监管不力的情况,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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