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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范租房平台 互联网发布租房信息要求明码标价

2019-06-27 09:22:44来源:四海网综合搜狐中国新闻网

  焦点1

  租房信息发布人员应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

  征求意见稿拟对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主体进行规定,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同时,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当前北京已将“黑中介”列入“八黑”之一。未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黑中介”,其欺骗消费者的手段大多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低租金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租客上钩,再通过设置合同陷阱等侵害租赁当事人权益。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规定,旨在强化源头治理,从源头上切断“黑中介”揽客的主要途径。

  焦点2

  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

  征求意见稿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及时将房屋租赁合同信息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也要同步展示企业、从业人员真实合法身份标识、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平台要加强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虚假、重复和“僵尸”房源信息。要求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现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已经相对规范,但租赁市场仍存在不少违规、违法行为,针对互联网发布租赁信息进行规范是必要的,也是有利于市场平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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