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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管理法表决通过!惩罚力度史上最严

2019-07-01 19:50:39来源:四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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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海网:2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70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疫苗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疫苗管理的专门立法,解决疫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制度设计中体现了药品食品领域“四个最严”的要求。

  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此次疫苗管理立法在半年多内历经三次审议:2018年12月23日,草案一审稿首次提交审议;今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审;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并最终表决通过。

  疫苗管理法共分十一章,除总则和附则外,详细规定了疫苗研制和注册、疫苗生产和签批发、疫苗流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疫苗上市后管理、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司长袁林表示,疫苗管理法在原来的药品管理法基础上,不仅明确了从企业到政府到各个部门的质量安全责任,而且进一步明确了疫苗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措施和责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则强调,疫苗管理法明确提出“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对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提出了特别的制度和规定,包括最严格的研制管理;严格的生产准入管理;严格的过程控制;严格的流通和配送管控;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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