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现场吞下罚单 不服交警判罚应该怎么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果像于某这样对处罚结果不满,现场交警也不可能直接调阅路口监控视频,反复纠缠没有意义。于某其实可以采取更多合法手段来处理这件事。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而行政复议的范围第一条就明确——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也就是说,于某申请行政复议是法定的权利,交警现场也已经告知。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有较长的时间,于某可向交警部门申请包括调阅现场视频,重新认定是否违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那么于某如果明确表示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不接受处罚?对此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也明确——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即使于某认为交警部门给出的行政复议结果自己仍然不认可,还可以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作出判决。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