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当前位置:四海网 > 生活百科

存1380万两年剩73 莫名消失的1380万存款去哪了

2019-12-19 08:17:08来源:四海网综合

  “我觉得反正钱在三年之内都不能取,也不能挂失,刘某是亲戚介绍的又不知道密码,银行卡放在银行肯定比我自己拿着安全,就把卡给了她。”李政学说,之后的两年间他一直用银行卡号给自己的卡里通过汇款的方式存钱,期间没发现任何异常。

  直到2015年10月,李政学突然听到传言称,刘某犯了案已经逃往外地,这时他才有些慌了,赶到银行后查询发现,自己卡里的钱已经几乎全部被人取走。

  李政学说,事发时,妻子怀有身孕,巨额存款不翼而飞让一家人如遭雷击,他们找到银行,希望对方能承担赔偿责任,并弄清楚存款的去向,“银行一开始也不敢相信,认为是我们自己取走的,等到调查之后,他们发现这件事与刘某有关,但认为这是刘某的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

  索赔遭拒后,2016年初,李政学将中国农业银行辽源分行起诉至辽源中院,要求银行赔偿其所有损失。他没有想到,此后的三年多时间,打官司成了全家人的日常,直到父亲去世他们也没能等到预想的结果。

  李政学银行卡的交易明细中,大部分钱是通过电话银行(ZZDH)转出。

  起诉农行被两度驳回

  一千多万元巨额存款消失后,李政学对农行的诉讼之路走得并不顺利。

  2017年5月7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政学的银行卡被交至刘某手中系他与刘某个人之间的往来,与银行无关,李政学提交的不能证明他的损失是由农业银行辽源分行的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造成,即使李政学的存款是刘某转出的,该转款行为与刘某在银行的职务并无关联,不属于职务行为,故银行对李政学的存款损失不承担责任。辽源中院据此驳回了李政学的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在审理期间,农业银行辽源分行曾提出,李政学将自己大额储蓄卡交给不熟悉的人长期保管,长达两年多时间不闻不问,不符合常理。此外,刘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不排除李政学及其亲属参与或协助刘某集资诈骗,恶意起诉银行,农业银行辽源分行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辽源市公安局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五份,以证明李政学的银行卡与刘某集资诈骗一案有多处关联,该卡与刘某集资诈骗终端卡有多笔资金往来。

  一审判决后,李政学不服判决向吉林高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判处农业银行辽源分行赔偿其个人全部损失。吉林高院经审理于2017年9月26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宣判后,李政学的诉讼之路并未因此宣告终结,此后两年间,他先后向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均被驳回。李政学说,案件申诉期间,他也搜集到新的和资料,从而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合约信息显示,李政学在开卡时只开通了借记卡业务。

  涉事副行长已因非法集资获刑

  李政学说,他当初将银行卡交给刘某保管,是出于对他支行副行长职务身份的信任。让他无法理解的是,法院此前审理认定的事实,以及他最新获取的相关中,均表明,他银行卡内存款大部分通过电话银行(ZZDH)被转走,但他在开卡时并没有开通此项业务,“如果这些转账与刘某的职务行为无关,是不可能实现的。”

  而且奇怪的是,在李政学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清单中,通过电话银行转账支取的金额为1581万余元,“我自己存进去的只有1380万元,这个数字与法院认定的一致,但交易清单中显示在出事之前,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先后分20多笔向我的卡里存了两百多万,这些钱后来都被转走了。”

  李政学怀疑,刘某拿走他的银行卡之后,用这张卡作为中转账户实施集资诈骗。

  李政学认为,从现有的来看,刘某拿走他的银行卡之后,这张银行卡在没有开通电话银行的前提下,通过该渠道陆续转出一千五百余万元,这与他此前掌握的情况有所不同,不能说银行没有责任。

  李政学银行卡的电话银行究竟何时开通,开通程序是否符合银行的相关管理规定?12月13日,记者曾就以上问题向农业银行辽源分行进行核实,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

*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yanfang原创/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栏目刊载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部分文图内容可能未经严格审查,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