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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鼓励一周休2.5天 出台16项消费提振政策措施

2020-03-25 10:17:34来源:四海网综合

  实施数字生活新消费行动

  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加快生活服务业数字化,大力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数字商贸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一批示范平台和项目。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等新模式,繁荣居家¨宅消费”。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创新“安心送”“社区集采集送”等无接触式消费模式,探索发展无人超市、无人商店、无人餐厅等新零售业态。

  激发健康消费新潜力。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拓宽“健康码”应用范围,加强对不同人群的分级分类精准管理,全面推行预约挂号、在线取号、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分时段诊疗、药品配送和远程会诊等服务。大力发展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构建“互联网+家庭式”共享养老模式,鼓励发展家政、养老、社区照料服务等家庭服务消费。加快建设智慧体育服务网络平台,探索制定体育消费补贴政策,面向广大群众发放体育电子消费券,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带动体育消费。

  拓宽智能消费新领域。积极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试点,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扩大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5G+4K”等新技术应用,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4K视频终端、医疗电子、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带动5G智能终端、AⅠ智能服务新消费。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4K用户覆盖面。

  实施繁荣商圈提能级行动

  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深化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推动杭州湖滨步行街二期工程改造,打造展现浙江特色的全国样板街区,争取将宁波老外滩步行街纳入第二批国家级试点。全面启动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建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街区加快数字化改造,建设“浙里来逛街”数字化平台,提供全方位数字生活新服务。支持建设步行街商业联盟。

  大力培育发展夜间经济。以“浙里来消费,美好夜生活”为主题,培育15个以上夜间经济试点城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业态多元、亮丽美观的地标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支持建设夜经济数字街区,点亮夜经济地图,创新城市新消费场景,营造全天候消费氛围。围绕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夜健等主题特色,组织开展一批“浙夜好”促消费活动。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以集聚优质消费资源、建设新型消费商圈、推动消费融合创新、打造消费时尚风向标为重点,推进杭州、宁波等重点城市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的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并争取纳入国家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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