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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贪官敛财1300余万 具体贪腐细节被披露

2021-01-23 10:16:31来源:四海网综合

  敛财超千万、获刑十年半的广西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贪腐细节被披露。12309中国检察网1月21日公开的起诉书显示,赵丽自当上大新县委书记后就开始敛财,其专职司机充当“收银员”分得赃款4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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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丽,女,壮族,1969年3月出生,广西钟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3月加入中国***,1990年10月参加工作。公开资料显示,她长期在广西工作,曾任崇左市龙州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龙州县委副书记、县长,江州区委书记等职。

  2013年5月,赵丽履新大新县委书记,3年后职务再度调整。2016年5月,赵丽履新崇左市委副秘书长(正处长级),次月再度转岗,跻身崇左市委常委并兼任统战部部长,同月,她又转任大新县委书记。

  主政大新县后,赵丽就走上了贪腐的道路。起诉书显示,2013年至2020年,赵丽利用其担任大新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农某甲等七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专职司机农卡伦或本人直接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344.567052万元。

  记者注意到,农卡伦既是赵丽的专职司机,也是她的“收银员”。判决书显示,2013年至2018年,赵丽与农卡伦通谋,通过农卡伦分别接受私营企业主农某甲、胡某某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农某甲、胡某某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

  2015年春节前至2019年春节前,赵丽通过农卡伦先后六次收受农某甲给予的钱款共计800万元。2018年春节前至2019年春节前,赵丽通过农卡伦先后两次收受胡某某给予的钱款共计330万元。这1130万元中,赵丽分得670.5万元,农卡伦分得459.5万元。

  除了农某甲这个“大金主”,2016年下半年,赵丽还为私营企业主彭某某在项目工程款拨付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价值50万元的购物卡。2013年下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赵丽为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莫某某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先后四次收受钱款共计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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