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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生二孩遭开除 在开放二胎前生二胎算超生吗

2019-06-22 16:18:57来源:四海网综合

  刘某被处分时,距我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已过去两年多。刘某不服,向万山区教育局申请复核,万山区教育局于2018年4月14日作出《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关于对刘某开除处分复核意见》(简称《复核意见》),维持开除处分决定。

  该复核文件显示,根据贵州省卫计委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黔卫计发【2016】23号),“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但未作出处理决定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条例》或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法院认为应当适用新法,判决撤销处分

  刘某不服开除处分复核意见,于2018年10月28日将万山区教育局告上法庭。

  碧江区法院认为,2016年3月31日,《条例》进行修正,根据修正前的《条例》规定及相关,刘某于2012年生育二孩确属违法生育。但其违法生育行为是2017年被发现,此时,法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已实施,其生育行为符合修正后的《条例》规定,“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情况下,应当适用新法”。

  随后,万山区教育局不服,上诉至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铜仁中院认为万山区教育局作出的《处分决定》及《复核意见》在法律法规的适用上错误,与国家政策严重不符,“既没有体现新旧法律规范适用的基本原则,更没有体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司法解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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