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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买到空气房 楼高31层却卖到33层违规预售为何屡禁不绝

2019-11-14 16:44:47来源:四海网综合央视网新闻

  违法成本低需加大监管处罚

  早在2010年,住建部就明确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以内部认购等名义向购房者收取诚意金或房款,属于违规销售。

  记者近日了解到,昆明市住建局已将龙湖半山楼盘780套房源全部锁定,停止网签备案,并要求企业妥善处理196户涉及的问题。该楼盘开发商承诺,不逃避应承担的责任,并制定提交了对应的初步处置方案:要求退款的客户予以退款,要房的客户结合目前房价予以优惠,“空气房”可更换同户型房源,不能达成一致的建议走司法程序。

  国家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排查、精准打击。

  “监管与处罚应该监管前置,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房地产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应及早制止,这需要各级主管部门积极研究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住建部门不应“坐堂执法”,要走进市场,深入问题最突出、消费者利益受侵害最严重的一些领域,精准监管和执法。

  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监事周大研认为,违法成本太低,惩罚力度不够,难以对房企起到震慑作用。“现行的违规惩处力度并未成为房企的‘高压线’,如果仅靠行业自律,企业难免会铤而走险。”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律师说,如存在销售“空气房”、非法占有款项等情况,涉嫌构成伪造合同诈骗罪等,应协同公安机关介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专家提醒,各级住建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楼盘预售许可信息,消费者购房时,应查看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未取得该证的项目,不要购买或支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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