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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醉驾致两死一伤 公诉人建议判3至4年受害方索赔190万

2019-12-05 08:58:17来源:四海网综合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烟台38岁孕妇醉驾致两死一伤案**!伤者失去妻儿索赔190万)

  备受关注的山东烟台孕妇醉驾致一家三口两死一伤案有了新进展。12月2日,该案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至4年,受害者家属代理人要求其赔偿190.2万元。该案未当庭宣判,民事部分接受庭下调解。

  今年8月16日晚,38岁的于某平醉酒驾驶,在烟台与王某波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王某波本人受伤,其同车的妻子和儿子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烟台警方曾通报,因犯罪嫌疑人于某平已怀孕,不具备羁押条件,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于8月20日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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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画面。

  38岁孕妇醉驾致一家 两死一伤,不具备羁押 条件被取保候审

  据南都此前报道,8月22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8月16日22时15分许,烟台市牟平区西郊路与金埠大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于某平(女,38岁,现住烟台市莱山区,系烟台市土地利用规划站科员),驾驶鲁Y986G0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至牟平区西郊路与金埠大街路口处,与由北向南行至肇事处左转弯的王某波驾驶的鲁F26M05号小型轿车相撞,致于某平、王某波及乘坐王某波车的胡某梅、王某浩受伤,两车受损。王某浩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胡某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王某波、胡某梅、王某浩系夫、妻、子关系)。

  事故发生后,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立即出警处置,将肇事驾驶人于某平控制,并抽血送检。8月19日,检验结果出具,于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 当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以于某平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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